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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俊華、王承中台北29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處理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朝野立法院黨團對罷免通過門檻有不同意見,協商後決定表決處理。
立法院長蘇嘉全上午召集朝文具用品野協商,現行法律規定,「罷免案投票人數不足原選舉區股份有限公司設立油煙處理設備選舉人總數1/2以上或同意罷免票數未超過有效票數1/2以上者,均為否決」,被稱為「雙21」制度。
初審通過條文改為「相對多數」,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須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4以上就通過。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提案,有效票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數即通過,就是「簡單有限公司設立多數」。經協商後沒共識,決定在院會中廣泛討論時,由各黨團推派代表發言再表決。10511293E575EEB1D48D33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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